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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违规行为处置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2日 16:4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疫情期间违规行为处置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平稳有序,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5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60号)精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学院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调度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处置工作。

组 长:戴芝芬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李 莉 纪检监察审计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组 员:周玲玲、方黎、伍俐霖、唐莉、尹敏以及各党(总)支部纪检委员

二、违规行为处置

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推动整改;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以严格执纪、精准问责推动各项防控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点查处十五类违规行为:

一、在疫情防控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妄议中央的;

二、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群众反映强烈的;

三、违反值班值守制度,不服从组织安排、擅自脱岗、擅离职守的;

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慢作为、不作为,工作要求执行不力的;

五、未认真开展排查工作,瞒报、漏报、谎报疫情信息的; 未建立行之有效防控管理体系,查返校人员健康登记台帐;

六、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说假话、报假情,热衷于刷标语、喊口号、作表态等问题。

七、在患者排查、登记、送医、隔离、救治、管理等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

八、解决患者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漠视人命,对信访举报、网上举报、舆情反映问题无动于衷,或一转了之等问题;

九、未落实防控责任,导致管控对象失管失控,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违反物资管理规定,挪用、截留、挤占甚至贪污防疫资金和物资,在保障师生物资供给、分配供应防疫物资中不负责、不公平、不及时的;

十一、不听劝导,不配合检查,甚至干扰阻挠相关部门疫情防控管理举措的。

十二、组织或参与集聚性活动,如违规操办红白喜事、组织参与聚餐、赌博、打麻将等活动的;

十三、个人存在传染性病毒感染或重大风险,不主动申报或拒绝接受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

十四、制造、传播谣言,散布不实信息的;违反保密制度,擅自发布、泄露疫情管控信息的;

十五、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缓报、瞒报、漏报疫情;敷衍应付,不担当、不作为,防控措施流于形式;造谣、传谣,发表不当言论的。

三、落实问责处理

根据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联系谁负责,谁归口谁负责”的原则,调度落实分管部门和联系系部的监督检查工作。各部门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由各部门领导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的调查核查,每日要对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落实问责处理。

(责任编辑: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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