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审理查明,唐长久(男,58岁,副厅级)在担任永州市委副书记兼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期间,滥用职权,违法处理、决定永州市滨江一号地扩大供地面积等有关事项,为开发商杨某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损失1534.35万元;1998年2月至2010年2月期间,唐长久利用其担任江永县委书记、永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秘书长,永州市委副书记、永州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的职务便利,在土地开发、工程建设、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为主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65.44万元,其中未遂16万元。(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