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任职务:重庆市黔江区蓬东乡党委书记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8月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犯罪事实:2006年10月至今年4月,陈剑飞在担任黔江区鹅池镇、金溪镇、蓬东乡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承建巴渝新居风貌改造、集镇街道硬化、农村基本口粮田等多项工程中谋利,多次收受10余名行贿人贿赂达人民币129万余元。
辛勤工作 换来坦荡仕途
我今年43岁,原本有令人羡慕的幸福家庭。作为正处级干部,我的事业如日中天;我的妻子也是国家公务员,乖巧听话的儿子成绩优异。这应该是多么美好的人生啊!而如今,我却只能与高墙电网为伴。回想起来,我曾经不顾一切追求的东西,拥有的时间是那么短暂,而失去的却是长久、美好的未来!
我是一个农家子弟,1988年高中毕业后,我通过招考,成了一名吃国家粮的乡镇招聘干部。这在当时我们老家的小山沟里,可是一件了不起的大喜事。我刚参加工作时,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黔江县(重庆直辖后改为区)当时的乡镇工作条件极为艰苦。我从乡镇司法所干事做起,每天天刚亮,就挎上当时乡镇干部的标志性公务包——帆布口袋,里面装上干粮、手电筒和水胶鞋等物品,翻山越岭到农户家里宣传政策、调解矛盾。一天下来,经常走得脚生血泡,累得腰酸背痛,有时甚至风餐露宿,渴了喝口山泉水,饿了吃口干粮。但那时我的心思极为简单,只要能为百姓排忧解难,再苦再累也值得。
我的辛勤工作得到了组织的认可和群众的赞赏。后来,我被提拔为石家河乡副乡长。两年后,年仅27岁的我当上了石家河乡乡长。当上乡长的那一刻起,我就在心里立下誓言:一定不辜负组织厚爱,艰苦朴素,勤奋工作,用好手中的权力,为老百姓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我是这样想的,更是这样做的。因为工作勤恳,做出了骄人的业绩,后来,我又相继担任了鹅池镇镇长、党委书记,中心集镇金溪镇的党委书记。
心态失衡 歧路上越走越远
私欲随着权力的增大而膨胀。就在应该好好用手中的权力惠泽百姓、报答党的培育之恩时,我却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诱惑。
2011年9月,我从金溪镇党委书记调至蓬东乡任党委书记。这本是组织一次正常的人事交流、调整,我却错误地认为,从一个区域中心镇调至一般乡镇任职,是不被上级领导认可,没有得到应有的提拔和重用。同时,我觉得自己年纪不小了,没有更进一步的希望了。为此,我逐渐产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认为自己应该趁担任领导的机会,从一些平时有求于我的开发商、包工头手里弄点钱,为自己将来退休后有更好的生活条件做准备。
在这个思想驱使下,我在蓬东乡任职期间,利用为他人顺利承建巴渝新居风貌改造、集镇街道硬化、农村基本口粮田、农民新村广场建设等多项工程谋利,大肆收受相关开发商、包工头的贿赂,基本上是来者不拒。我还借自己有事情要办缺钱为名,索要贿赂。以至于到蓬东乡任职仅短短一年多的时间,我就收受他人贿赂100余万元,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心存侥幸 本想能瞒天过海
我与一些开发商、包工头打着合伙“做工程”的名义,做着违纪违法的勾当:他们出钱组织施工,而我呢,就是利用手中的职权,帮他们顺利承包到这些工程,帮忙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相关工程款的及时拨付等。
说实在话,这些本来就是我的本职工作,就算开发商不给我一分钱,我也应该把这些工作做好。但我却错误地认为,如果不是我,他们根本承建不到这些工程,也不会顺利施工乃至结算工程款。我认为,在工程项目做下来后,我确实付出了心血,出了大把力气,所以,工程老板“分给”我一些“利润”也是合情合理的,是我该得的。就是这种想法,让我越陷越深。
同时,我也存在侥幸心理,以为这种事只有当事人双方知道,那些工程老板也从我这里赚到了不少钱,是不会出卖我的。甚至有时候还自我安慰:我收的那些钱财既不是偷来的也不是抢来的,都是老板们主动自愿送来的,对国家财产又没造成什么损失,出了事顶多算是违纪,怕什么?
贪婪惹祸 殃及亲人心难安
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本应是一家人的支柱,承担为人子、为人父、为人夫、为人兄长的责任。然而,我的贪婪却带给了亲人们无限的磨难和巨大的伤痛。
我的母亲本来就身体不好,我出事后,她更是卧床不起,每日以泪洗面。父亲已70多岁了,是一名有着几十年党龄的老党员,他身体硬朗,在村里德高望重,至今仍担任村支书。以前,他老人家以我为荣,我身陷囹圄真是让他蒙羞,让他在群众面前抬不起头,他整日在家喃喃自念“子不教,父之过”。想到我的儿子,我更是揪心的痛。儿子今年参加高考,尽管我长期在乡镇工作,疏于对儿子的教育,但他一直聪明懂事,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他因为我的事受到很大影响,以至于高考前夕不能用心复习,高考成绩很不理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贪婪惹的祸,怎一个“悔”字了得!
贪欲,断送了我的前途,殃及了我的家庭,也败坏了社会风气。现在,我不奢望能得到宽恕和谅解,只求一次彻彻底底的悔过。(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