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兴县作风大整顿办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情况开展了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为加强对全县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4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典型案件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 1月8日中午,县林业局正科级干部许永红在永兴银海大酒店二楼富贵厅为其子举办婚宴,共设席24桌。许永红邀请非亲属99人参加了此次婚宴,并违规收受非亲属礼金21700元。经县纪委审议,县委决定:给予许永红党内警告处分。
2、5月14日中午,鲤鱼塘中心卫生院院长陈海鹰在未向县卫生局申报的情况下,在县粮食商务酒店为其父操办81岁生日宴,共设席14桌,邀请非亲属43人参加,并收受非亲属礼金8400元。县卫生局决定:给予陈海鹰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鲤鱼塘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3、8月17日中午,柏林镇中心小学副校长李福益在未向县教育局申报的情况下,在永昌兴酒楼二楼大厅为其子举办升学宴,共设席14桌,违规收受了8名非亲属的礼金1360元。县教育局决定:免去李福益柏林学校副校长职务,并对其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4、8月21日中午,永兴一级电站综合办公室主任李宗谋在未向县水电公司申报的情况下,在风华大酒店888宴会厅为其儿子举办升学宴,共设席11桌,除去李宗谋夫妻双方的亲戚7桌,还包括其儿子的同学2桌,其同事、朋友2桌,并收受了非亲戚的礼金2000元。县水电公司决定:免去李宗谋永兴一级电站综合办主任职务,并对其在全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将《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纳入本乡镇、本单位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及广大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文件,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事前申报、事后报告”等相关规定;县作风大整顿办、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坚决刹住变味的“人情风”。(永兴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