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起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的典型案例通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省属高等学校、厅直有关单位:
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颁布以来,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十项准则要求,不断加大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查处力度,先后查处了一批教师违规违纪问题。为突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5 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湘潭县高宏教育培训机构违规聘请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湘潭县高宏教育培训机构因聘请大量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被吊销办学许可证。参与违规补课的317 名在职教师被查处,其中立案 6 人,5 人受警告处分,1 人受记过处分,18 人被取消职称申报资格,183 人被取消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收缴违纪资金共计 654万元。
二、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刘某某私自收取并侵占学生费用问题。刘某某利用担任文史与法学学院学工办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便利,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方式,私自收取并侵占该校学生学杂费和班费共计77 万余元。目前,刘某某已受到开除党籍、免职等处分,待司法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下达处理结论后,将作进一步处理。
三、衡阳市3 名教师猥亵女学生问题。衡阳县石市镇小学教师李某,利用班主任身份,在课堂上和课后学生交作业期间对本班多名女学生实施猥亵。耒阳市石准中学教师刘某某,利用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身份,在办公室和宿舍对本班多名女学生实施猥亵。祁东县思源实验学校历史教师邹某,以让女学生去其办公室(兼宿舍)拿作业本为由对其实施猥亵。李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1 年并开除公职。刘某某、邹某因涉嫌犯罪,目前分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和检察院批准逮捕,待司法机关对两人涉嫌犯罪问题下达处理结论后,将作进一步处理。
四、5 名教师在长沙市违规补课问题。2019 年 3 月,长沙市在查处教师违规补课问题时,发现 5 名在职中小学教师在长沙市岳麓区旭辉藏郡小区违规补课,其中刘某某、孙某、刘某系南县公办教师,朱某某系长沙县公办教师,龚某某系桂阳县公办教师。刘某某、孙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龚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某、朱某某受到记过处分。
五、郴州市第二中学6 名教师违规接受家长宴请问题。郴州市第二中学 569 班 6 名教师接受所在班家委会宴请、收受红包并参加沐足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569 班班主任何某某被免职,6 名教师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有关违纪问题在苏仙区教育系统进行通报。
以上5 起违纪问题,都发生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印发之后,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极大地损坏了教师形象。各地各高校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深化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标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结合本地本高校实际抓紧制定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要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师德违规问题查处通报和报告制度,每半年向我厅报送师德违规问题查处及通报工作情况报告。以后每年 7 月 5 日前报送当年 1 月至 6 月工作情况、1 月 5 日前报送上年 7 月至 12 月工作情况。发生重大的、引起社会较高关注的师德违规事件要第一时间向我厅报送应对处置情况。请各地各高校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前,将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的制定情况、2018 年 12 月至2019 年 6 月师德违规问题查处及通报工作情况、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实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负责部门相关人员信息报送我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nmsgz@163.com)。对逾期未报送的,将进行通报或约谈相关负责人。
联系方式:
1.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联系人:黄树清;电话:0731-84736649。
2.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师德建设与师资培养科 联系人:彭志波;电话:0731-82275286。
附件:
1. 师德违规问题及通报情况统计表
2.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构人员信息联络表
2019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