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3日从衡阳市纪委监委获悉,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市目前已打掉涉黑涉恶“保护伞”27个,留置县处级干部2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8年1月以来,衡阳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发动群众,主动担当作为,坚持依法严惩,强化综合治理,迅速掀起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截至目前,该市共摸排问题线索1200余条,其中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线索110余条。已立案侦办涉黑涉恶案件53起,其中涉黑案件7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35起、涉恶犯罪团伙案件11起,已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2起,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7起,破获刑事案件3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41人,扣押、冻结涉案资产4431万元,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
同时,衡阳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有力铲除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截至目前,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6个、涉黑涉恶“保护伞”27个,立案40人,留置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重点查处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党委委员谢先进,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原支队长唐宏晖、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原支队长郭三平等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
(责任编辑: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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