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根据衡阳市纪委《关于开展全市党纪条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衡纪办通〔2014〕6号)的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条规知识竞赛”活动,并选派优秀选手参加衡阳市党纪条规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竞赛以笔试形式进行,由各党(总)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条规知识并进行考试,并于9月1日前将竞赛成绩报纪检(监察)审计室。纪检(监察)审计室根据衡纪办通〔2014〕6号文件要求,从竞赛成绩中遴选4名科级以上干部(最好含有处级干部)参加衡阳市党纪条规知识竞赛。
学院竞赛不设奖项,参加市赛获奖者按照市级奖励配套发放(以市决赛通知为准)。
1.高度重视。各党(总)支部要充分认识此次知识竞赛活动对于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意识的重要作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2.广泛宣传。各党(总)支部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声势,努力扩大知识竞赛活动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3.周密部署。各党(总)支部要主动推荐学习扎实、成绩优异的同志参加衡阳市竞赛,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讨论等活动,努力争取优异成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