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
工作动态
关于申报2016年度“高端外国专家项关于申报2016年度“高端外国专家项关于申报2016年度“高端外国专家项关于申报2016年度“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中央禁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 借机敛财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3日 11:15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中央禁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 借机敛财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要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

《意见》提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举行遗体送别仪式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力求节约简朴。对于逝者生前有丧事从简愿望或要求的,家属、亲友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充分尊重和支持。

《意见》强调,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链接:

纪检

版权所有:2022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狮山路20号   招生热线:0734-8378042  邮编:42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