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
严明纪律要求和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近日,衡阳市纪委发出《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和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通知》要求,要从严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重点抓好“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违规借车;
严禁违规收送礼节;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赌博打牌;
严禁违反规定饮酒;
严禁向下级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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